最近利用時間觀賞了TED今年在加拿大班夫舉行的峰會內容,其中Don Tapscott以How the blockchain is changing money and business為題的演說,給我許多啟發。Tapscott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並將他對企業環境變動的敏銳觀察與真知灼見,轉化為書籍與演說,這位年近七十的作家正以更大的影響力開闊我們的視野與行動。他過去二十多年出版的書籍包括Paradigm Shift (1992), The Digital Economy (1996), Growing Up Digital (1998), Digital Capital (2000), The Naked Corporation (2003),和Grown Up Digital (2008),光看這幾本書名就夠嗆了,尤其是1998正在成長(Growing up)的數位,到2008已經長成(Grown up),他以科技轉變社會的先知預言人類的下一個進程,語彙和內容都充滿了驚悚。
 
演說的主軸是「區塊鏈」,這個一年來廣受注意與探索的金融科技主題,見仁見智,但在演說的後段提及與文化、創意相關的內容卻激發了我的想像。許多人都對政策的不延續感到沮喪,2002年喊得震天價響的文化創意產業,歷經十四年的發展後,似乎難以引發施政者對此區塊(Block)的關注,可能原因有二:一是產值太小,對於有感的施政難有顯著的貢獻;二是這個產業在多年的發展後,似乎仍難有具體可以定義或衡量的指標,在眾說紛紜下,矮化、窄化與醜化成為這個「產業」的特徵。但不成為兆元產業的小微產業依然蓬勃地發展著,且以其強大的滲透力,跨產業以間接效益轉變各個產業的體質與可能轉化產生的競爭力。
 
文化創意產業(或全球首先在英國倡議的創意產業)有四根支柱: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能提昇整體生活的產業;其中前二者為手段、後二者是目的,最缺乏投入的應屬智慧財產的形成及運用這個關鍵的手段,卻在Tapscott的演說內容中讓我觀賞了另一片天空的美景。過去多年,多數人仍拘泥於創意的展開,但這個必要條件並不足以讓商業價值與產業化發生,轉換的機制在於是否具備財產的要件,以及無形資產的保護,之後才能在商業操作中放大其創造財富與就業、提升生活品質的效益。可惜,過去關注文創產業者鮮少在此領域琢磨,智慧財產權的專家把注意力多投在專利,對著作權(或版權)這個在數位時代更形重要的法律架構、軟體與應用凌駕硬體價值的時代,忽略版權的後果可能是另一個十年的失落!
 
個人過去對區塊鏈的粗略了解多停留在金融創新的領域,但聽了Tapscott的演說,發覺連財產權、甚至全生命週期的法律履歷都被涵蓋在區塊鏈裡,據此推論,產、銷、人、發、財、法都被區塊鏈串在一起了,各種產銷活動的足跡都可以嶄新的資訊挹注新的附加價值與從事營運模式的創新。或許物聯網革命一書中所說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就在科技不斷推進中,顛覆所有過去的競爭架構,讓過去有如天價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本趨近於零,也促使以創意維生的小微企業可尋覓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康莊大道,一舉突破過去創意工作者難以募資,創意無法有效獲得體制的保障,也可嘗試以O2O的嶄新模式跨界擴大效益,若加上版權保護的低廉成本,創意經濟將在架構區塊鏈的網絡上,進入另一階段的爆發期。未來經濟發展的最重要燃料,創意,若在權力確保與產權轉化的新體制催化下,甚至就在輕而易舉的彈指之間(One Click)實現資本化,爆發力不容小覷。
 
台灣若沒趕上這兩股力量的匯流,將流失大量原生的創意給威力強大的外來種區塊鏈,流失的速度將會比當下的人才、資本與技術更快。創意,來自於人;但實現創意的平台在互聯網+的襲捲下已經徹底被轉化了,過去創意所依附的工作流程在區塊鏈附加的產權交易轉換下,展現了前所未有的風貌,當然,挑戰也接踵而至。創意人過去引以為傲的靈光乍現,若能結合先進的資訊元素,架構出新的工作型態,創意資本化的流程將在全面去中間化的顛覆下改變既有規則,對既有產銷活動產生劇烈的衝擊。人才、創意、營運模式這一個、一個各自演化的區塊(Block)正在以出人意表的方式,被互聯網串成各種鏈(Chain),破壞了既有的產業鏈結、產生新型態的區塊鏈,這或許不是區塊鏈的原解,但從資本運作回溯、拉動創新,各種技術與產業的匯流也將觸發全面的典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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